新修订《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》5月15日正式施行,各地掀起宣贯培训热潮(二)
新修订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》5月15日正式施行。为帮助广大监管人员精准掌握政策要义,各地药监部门通过宣贯培训、大讲堂、案例分析会等方式,广泛开展《条例》专题宣贯培训,全面掀起学习贯彻热潮。
天津市药监局组织集中宣贯培训,紧扣《条例》修订的核心变化,围绕药品加快上市通道、市场独占期、中药“三结合”审评体系等制度创新,以及持有人主体责任、委托分段生产、网络销售平台义务等关键环节,进行了系统深入的解读。同时,结合药品全生命周期监管实际以案释法,对违法行为定性、情节严重认定、处罚到人、违法所得计算等基层执法实务要点进行了清晰讲解,为全面准确理解和贯彻实施《条例》提供了有力指导。
黑龙江省药监局举办2026年第一期“药监业务大讲堂”,面向全省监管业务骨干、药品行业协会及企业代表,开展《条例》宣贯培训活动,紧扣《条例》实施核心要义,围绕药品标准等问题,为精准把握法规修订内涵、规范药品监管执法筑牢了理论根基、明晰了工作方向。
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《条例》宣贯暨投诉举报案例分析实务培训会,紧扣法治监管与实务操作,围绕《条例》修订重点、主体责任等核心内容开展专题授课,系统解读立法精神与执法标准。
安徽省药监局开展新修订《条例》专题宣讲,围绕新《条例》修订的重要意义、重点内容和宣贯要求,结合药品监管工作实际,进行全面系统、深入浅出的解读。
河南省药监局举办2026年第一期药品监管大讲堂专题解读《条例》,围绕《条例》修订背景、核心修订内容、条文深度解读以及贯彻落实要求四个方面,进行全面系统讲解,为参会人员精准把握《条例》精神、规范开展监管工作提供了专业指引。
广东省药监局举办《条例》粤东片区宣贯活动,聚焦重点对象和内容,分级分类开展宣传解读和培训指导。活动中围绕新修订《条例》立法主旨,详细解读药品经营许可、质量追溯、网络交易等核心条款,厘清监管边界、法定责任与合规要求,梳理行业风险隐患,指导企业完善内控体系,规范经营流程。
重庆市药监局检查四局(国家药监局药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)联合市药师协会举办以“守药品安全底线,促产业高质量发展”为专题的宣贯培训会。深入剖析新修订《条例》在强化药品全生命周期管理、优化审评审批流程、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等方面的新规定、新要求。组织开展“金牌质量人”法规知识竞赛,帮助企业准确把握政策导向,理解监管逻辑,充分发挥关键人员带头作用和龙头企业示范效应,引领全市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。
陕西省药监局举办2026年第4期“药监大讲堂”,邀请国家药监局宣讲团就新修订的《条例》进行解读,宣讲紧扣《条例》修订背景和实施精神,系统阐释了《条例》修订的核心要义与主要内容,重点解析了药品全生命周期监管新要求、上市许可持有人责任强化路径及中药传承创新支持举措等具体内容,辅以典型案例剖析,为全体执法人员提供了清晰的政策指引。
一场场高质量的宣贯培训,帮助监管人员吃透《条例》精神、明晰执法尺度,为下一步推动《条例》在各环节落地见效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奠定了坚实基础。
来源:中国药闻(声明:本网站刊载此文,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。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,请及时与我们联系,我们将及时更正、删除!)





